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,国家总督学顾问,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。先后担任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三个法律草案领导小组组长,组织并参与了这几部法律的起草工作;同时主持制定了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》,还参与制定《教育法》、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等法律。倡导素质教育,著有《关于素质教育的思考》、《柳斌谈素质教育》等作品。